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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调低 三亚90岁老人就可申报长寿补助
2008-07-04 10:04:58
华夏经纬网
 

    记者7月3日从三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了解到,90岁以上未满百岁的三亚老人也可领取长寿补助金了。 

    根据规定,凡在191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三亚市户籍老人,由本人或其赡(抚)养人为申报人,城镇无法定赡(抚)养人的及农村五保户,由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为申报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管委会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各农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申报者需提供老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需有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老人1寸近期免冠红底相片3张;赡(抚)养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1910年1月1日至191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老人填写《三亚市“长寿补助金”申报登记表》,190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人填写《海南省长寿补助金申报登记表》。申报时间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截至2008年7月31日止,逾期申报无效。 

    据悉,原来只有百岁老人可领取长寿补助,从今年起,三亚将百岁年限调低为90岁,所有申报成功的老人每月均可领取长寿补助金150元。(记者 王勇)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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