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对台湾高校学生有不少优惠红利,在国家最近出台的31条惠台措施中,平潭先行先试走在前列,有学生表示,这里发展机会多,优惠政策也多,有机会会考虑来这里发展。
2018年7月,福建平潭发布多项举措,加快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为台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带来政策红利。 >>详细
发布20条影视优惠政策 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发展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福建省首推了20条优惠政策。从税收、投资、营运、奖补等多方面,促进影视产业要素快速集聚,支持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政策突出税收奖补杠杆,主要从税率、注册资本、实际投资额等方面,满足不同条件的企业,将按不同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突出两岸元素,主要从放宽准入门槛、鼓励来岚就业、引进人才等方面;突出青年创业,主要从人才引进政策、毕业作品等方面。突出优秀作品创作,由区内企业申报与出品,且针对在区内取景拍摄的不同类别,都有相关的奖补。
对台职业资格采信 深化两岸人才融合发展
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实施意见》,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计划于今年7月全面试行,8月全面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让台湾同胞共享平潭发展机遇。
意见明确平潭开展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的范围,涵盖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除注册消防工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注册测绘师、航空人员资格、会计从业资格6个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的134项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落实“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 服务台商台胞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部门消息,为落实福建省“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平潭将通过提供政策集成服务、台胞台企帮扶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台胞台商服务常态化机制,落实好台企台胞“同等待遇”,切实帮助在岚台胞台企解难题。
《方案》提出,面向台湾人才、台湾青年、台籍毕业生和台胞,分别制订出台创业就业实习实训系列政策,涵盖薪资管理、财税、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对现有涉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制订实施细则,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建立惠台政策解读说明制度,帮助台企台胞了解弄懂。
“平潭处处是机遇,处处有发展潜力”——
不少平潭台胞表示,作为对台先行先试的实验区,希望未来平潭在对台开放方面能走得更快,出台更多的细则,在创新和服务上下功夫,让更多的台湾青年融入当地的生活、工作模式。 >>详细
位于台商投资区的台资企业福欣特殊钢公司。林忠 摄
福建省漳州市作为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台湾文化重要发祥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有独特的对台优势。
为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深化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台湾同胞在漳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漳州市于2018年10月出台《关于促进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详细
25项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
漳州市还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跟进落实资金补助。漳州市还鼓励台资企业参与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初审和认定工作。漳州市有6家台企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5家通过省经信委认定。
更加实惠的是,在漳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一样,同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详细
33项措施涉及台湾同胞在漳学习、创业、就业、生活
在漳台资企业可享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在漳就业台胞可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在漳就读的台湾学生可与漳州学生同等申报各类奖助学金、市县重点医院开通台胞就医绿色通道等举措,结合了漳州市实际情况,扎实推动“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66条惠及台胞具体措施”落细落实,进一步扩大台湾同胞的受益面和获得感。
“漳台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
“‘漳州惠台58条措施’的出台十分振奋人心,这次的很多具体措施非常接地气,让我感受到了漳台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这些举措将会在未来漳台交流合作上更为热络及更有成效。”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林伯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详细
近日,福建南平市也出台《关于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南台经贸合作、南台农旅优势互补、在南台企金融支持、台湾人才来南、台胞来南就业创业、南台文化交流、来南台胞便利保障等7大方面,共52条惠台政策。 >>详细
四个方面突破
■ 一是注重在政策措施上体现南平市绿色生态产业潜力、农业大市优势、旅游资源禀赋、闽北文化特色。
■ 二是尽可能体现优惠政策高于其他地区。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降低门槛、提高标准、合法依规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措施。
■ 三是注重政策措施量化、具体化,落实兑现上的刚性。52条中涉及具体资金支持的有29条。
■ 四是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优惠措施有落实主体单位,各部门将在近期细化相关实施细则,以确保《若干措施》落到实处。
推动南台经贸合作(14条)
着力南台农旅优势互补(7条)
强化在南台企金融支持(5条)
实施台湾人才来南计划(6条)
促进台胞来南就业创业(8条)
加强南台文化交流(5条)
提供来南台胞便利保障(7条)
台胞在平潭领取到台湾居民居住证 融媒体记者 翁娟 摄
“31条惠及台胞措施”发布实施后,福建省迅速行动、部署落实。“66条实施意见”中,有37条是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有24条属于自主创新、先行先试,有5条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先行政策。与此同时,福建省着力建立完善相关协作机制,不定时协调解决推进落实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布了55个省直职能部门的对接工作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此外,福建省各地各部门迅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工作。厦门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厦门60条”,莆田、福州、漳州、龙岩等地先后发布实施相应举措。目前,福建辖区“九市一区”均已研拟配套实施方案。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