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黎智英抵达香港终审法院。 李志华 摄
中新网香港12月31日电 (记者 王嘉程)数案在身的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诈及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在两案中均被拒保释。本月23日,黎智英合并两案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批。31日,律政司就此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申请临时命令要求等候上诉许可期间,再次羁押黎智英,获终院批准。黎智英须还押候审,下次上庭时间为2月1日。
12月31日下午,黎智英被押上囚车。 李志华 摄
12月31日下午,黎智英被押上囚车。 李志华 摄
控方指,被告所面对的香港国安法控罪严重,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如谋杀案疑犯般,法庭一般不会给予保释。而香港国安法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否则不得给予保释。这意味着就着保释方面,法官应着重考虑被告有否潜逃或重犯风险,而非利用保释条件,来减低被告潜逃或重犯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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