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专利,多一点“正正之辩”
【新闻随笔】
美国总统拜登宣布支持新冠疫苗专利权豁免的消息,在世界范围内引来一片喧嚣。5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戴琦说,考虑到阻断新冠病毒全球传播的迫切需要,美国将支持暂时放弃对新冠疫苗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此,德国政府发言人表示,美国的提议将给疫苗生产带来“严重的麻烦”。其所谓“麻烦”的直观反应,就是美国的表态,迅速引发行业震荡。表面看,这里面的是非曲直是明摆着的。然而,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相较近代史上数次瘟疫的暴发及结局,人们面对这次凶猛的新冠疫情,不幸中之万幸是生活在科技昌盛的时代。而科技加速发展的主要动力,正是来自专利权保护。
在常人看来,几毫升针剂的疫苗与药厂超高利润之间,确实难以发生关联。但是,作为科技成果,新冠疫苗只是巨额投入的一个“碰巧”成功了的结果而已。新冠疫苗是疫苗生产史上发明时间最短、实际应用最快、效率最高、副作用最小的疫苗。而美国官方宣布放弃的疫苗专利技术,则是数代科研人员艰辛探索的结果。其中,如果有一个环节衔接不畅,此前的所有努力就都将付之东流。
事实也是这样。美国新冠疫苗所涉及的mRNA技术,就是在成功概率很小的情况下被“偶然”发明出来的。65岁匈牙利裔美籍生技科学家卡林柯数十年研究mRNA技术用于治疗的可能性,经历多次失败、怀疑和一次跨洋的海外搬迁,她与宾州大学前同事魏斯曼教授的突破性研究成果才为新冠肺炎疫苗的开发铺平了道路。而长时间专注研究背后,除了科学家锲而不舍的精神与勤奋,还有宝贵的机会和充足的经费。
在当代,开发新药的投入越来越大,即便以美国的科技实力,一种药的开发经费也动辄几亿、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元。然而,这样投入巨大的研发,却并不能保证成功。过去20年,各大药厂曾投入研发了近150种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失智)的药物,但只有四五种药物获批使用,其他的研发都成了成功的“母亲”。由此而言,如果没有专利权保护,如果没有由专利权保护而产生的新药收益预期,那么,新药研发就不会接续进行,人类的各种病症就不会被一一攻克。对绝大多数国家而言,美国放弃专利,并不意味着可以由此生产出疫苗。因为在现阶段,限制新冠疫苗生产的因素是生产能力和高质量标准,而不是专利。
正如德国政府发言人所说,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源泉,如果没有研发产品带来的利润的激励,制药商在未来就可能不会研发制造新疫苗。相关专家也提醒说,放弃新冠疫苗专利权的示范,意味着药企在未来投资于开创性疗法时会更加谨慎,其不得不对被再次豁免专利权的潜在威胁加以权衡。其中的道理在于,越是流行广威胁大的疾病,越是需要药厂不惜成本投入生产出新药。对放弃新冠疫苗专利权的提议,有专家指出:“此举或许能在2021年挽救更多的生命,但后果却不容乐观,我们未来可能就无法为100个孩子提供一些新的基因疗法,那就是值得权衡的问题了。”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在欢呼新冠疫苗专利权被放弃的同时,想想如果再出现凶猛的新疫情时,谁来为我们研发疫苗和新药的问题,这会不会让人产生几许担忧呢。
对这样的问题,也许并没有一个及时而确切的答案。因为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人们遇到的问题多是“正正之辩”而非“正误之辩”,这种争论的双方都持有自己的正当性,包括此次疫苗专利的争论。这样的争论并非一辩而得是非,更有意义的是在价值观相碰撞时探寻问题的解决方式。或许,这是疫苗专利之争背后,真正需要关注的。
(作者: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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