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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台青的单位可申报补助

华夏经纬网 > 两岸 > 惠台落实      2021-08-10 09:16:38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陈澜清)近日,记者从实验区台湾工作部获悉,《关于申报用人单位招聘台湾青年补助的通知》已印发,招聘台湾青年满一年的单位可申请每人每年3万元的补助,申报截止日期为本月31日。

此次申报对象为在平潭注册且正常运营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含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养老机构等单位;用人单位需在2018年6月6日后,招聘台湾青年就业,与台湾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用工满1年,并为台湾青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若用人单位要申报补助,需准备申请表(在台胞台企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用人单位的请示函件、招聘台湾青年就业情况汇总表、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台湾青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材料,并报送至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奖补窗口。

来源:平潭网

文章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任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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