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我国古代货币制度的确立期,在货币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唐代钱币形制与前代大体相同,但不再以纪重作为钱文,而改为“宝”,如“通宝”“重宝”等字样,并多加缀铸造年号。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始铸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每十文重一两,是我国古代衡法改为十进位制的开始。“钱”也由此成为称重单位,这种“钱”的重量单位成为唐以后历代钱币重量的标准。宝文钱自唐代起共流通一千二百九十年,直至民国以后才逐渐被淘汰。宝文钱铸铭朝廷年号或吉语等,不再铸铭重量,强调的是钱币的法定流通地位,原则上是依靠朝廷法令流通的铜钱。铜、铁、铅等金属货币在形态上从纪重钱转变为宝文钱,是货币名目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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