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简体

三星掌门李在镕非法使用镇静剂案一审被罚38万元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国际新闻      2021-10-26 13:50:46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6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违反《毒品管理法》案进行一审宣判,裁定李在镕有罪,判处其罚金7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8.3万元),追缴1702万韩元。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李在镕。

  10月1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李在镕案进行审理时,检方提请法院对其处以7000万韩元的罚金,追缴1702万韩元。

  李在镕当日在法庭上表示,对其私事让社会担忧致歉,虽然是为了治疗,但将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李在镕的辩护人指出,被告人在接受皮肤治疗过程中,按医生处方注射丙泊酚。即便如此,他确实考虑不周,正对此深刻反省。

  李在镕涉嫌从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在首尔市江南区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共41次丙泊酚注射。



责任编辑:袁丹华
寰球热点
国际观察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28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669841
举报邮箱:xxjb@huaxia.com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