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隔台商与“台独”分子,大陆“最高法”为两岸台商送来“定心丸”

区隔台商与“台独”分子,大陆“最高法”为两岸台商送来“定心丸”
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选择这个时机,将这些案例予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显然有着特殊的考虑。上个月大陆方面公布部分“台独”分子清单,随后涉违法违规的台湾远东集团遭到查处,一时岛内各种舆论喧嚣,有说台商寒蝉大陆投资却步的,有炒台企蓝绿生存之道的。最高法的十大案例公布,显然是有意为两岸台商送来“定心丸”,那就是正道台商的合法权益在大陆是有保障的!

为两岸台商送来“定心丸”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公布的“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同等待遇、知识产权保护、慎用强制措施、智慧司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纠纷多元化解等多个方面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这些案例予以发布,有利于及时回应台胞台企司法关切,有利于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台案件提供规范指引,也有利于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推动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在各相关领域的落地实施

  据介绍,为了公正高效审理涉台案件,妥善化解涉台矛盾纠纷,有力地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积极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保障,2019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曾发布《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被亲切地称为“司法36条惠台措施”。

  两年多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推动下,各地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做实做细“司法36条惠台措施”,将涉台司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相关链接: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含具体案情解析】

国台办解读“十大典型案例”

  马晓光在15日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选取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落实落细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代表性范例,为人民法院办理涉台案件提供了具体指引。这些案例体现出人民法院办理涉台案件工作三个方面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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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全面平等保护。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广西、四川等地法院及时出台具体工作意见或实施细则,维护台胞平等诉讼权利,对台胞在大陆享有各项政策优惠、补贴、奖励、激励、准入等同等待遇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及时提供司法救济。

  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等地涉台案件较多的人民法院均成立专门涉台审判组织,依法保障台胞在大陆的投资安全、财产安全。

  三是坚持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北京、天津、福建等18个地方法院与当地台办合作建立涉台纠纷协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辽宁、江苏、福建等7个地方法院探索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咨询专家参与涉台案件审理,传递司法温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为包括台胞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跨境网上立案服务和在线诉讼指引的司法文件,让台胞享受便捷高效的智慧司法服务。

区隔台商与“台独”分子

  选择这个时机,将这些案例予以发布,显然有特殊的考虑。11月5日,大陆方面宣布,将依法对清单在列的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终身有效,消息一出,岛内震撼!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采取惩戒措施,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应有之义,是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应有举措。

  但是岛内一段时间以来,各色似是而非的言论也“出笼”。名列首批“台独”顽固分子名单的苏贞昌,叫嚣大陆对台商“说翻脸就翻脸”;据报有收受远东集团高额政治献金的民进党籍民代郑运鹏,则抛出了所谓“(查处之举)忽略台商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等说辞;也有意见领袖“和稀泥”,提出“不给民进党‘份子钱’,企业难存活”,所谓“蓝绿两面下注”,是台企在台湾政党斗争中所谓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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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必须知道,当岛内这些民进党政客,不止在岛内消费“台独”,甚至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危害台海安全时,台企们对他们的“赞助”,已经涉嫌了“间接参与了台独分裂活动”

  在这个事关两岸和平与民众福祉事情上,绝不允许“和稀泥”,必须有是非。大陆官方的“台独”分子清单中,绝不会给正道台商扣上“台独帽子”,但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台独金主”!

  正像马晓光所说,欢迎和支持台胞台企来大陆投资发展、交流合作的态度没有改变,愿意率先与台胞台企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更多造福两岸同胞。同时,绝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的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绝不允许台企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在岛内支持“台独”、破坏两岸关系,干“吃饭砸锅”的事。(华夏经纬网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