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特区政府以坚定不移维护法治和司法独立为傲,并以此奠下香港成功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基石。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五条订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联署者指称我们在香港国安法订立后针对和打压特区的独立传媒,毫无事实根据。
发言人表示,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坚定维护受到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事实上,香港国安法第四条订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自由。
发言人说,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行使新闻和言论自由必须符合出于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的法律限制。
发言人强调,香港执法部门不论在香港国安法或任何本地法例下,均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职业、背景或政治立场无关。特区政府对“立场新闻”采取执法行动,同样依据该等基本原则。
发言人指出,香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举例而言,目前在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注册的本地、内地和海外传媒机构共有209家,数量较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还多。一如既往,传媒可行使监督特区政府工作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甚或批评特区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
发言人强调,对于外国单位签署“与媒体自由有关”的声明,无非是其对香港国安法的一贯歪曲事实且武断的攻击,特区政府深表遗憾,并须直斥其非。与有关指控恰恰相反,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得以恢复稳定,市民不再受到危害国家安全或影响其日常生活的行为或活动所威胁或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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