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伦多2月22日电 (记者 余瑞冬)加拿大国会众议院在2月21日晚间经过表决,批准联邦政府援引《紧急状态法》宣布实施公共秩序紧急状态。
为应对1月下旬以来发生的大规模持续示威、封堵,特别是示威者在首都渥太华国会山前的占领活动,加联邦政府已于2月14日首度动用《紧急状态法》宣布进入公共秩序紧急状态。不过,此举仍须获国会审议批准。一旦遭否决,政府须立即终止紧急状态。
加拿大警方于17日起在渥太华展开实质行动,拘捕近200名组织者。20日,即众议院投票之前基本完成清场。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表示,尽管渥太华的事态初步解决,但紧急状态尚未结束。渥太华外围仍有示威者及车队在聚集并试图重新发动占领活动。
加公共安全部长门迪奇诺称,一些抗议活动相关人士还滞留在渥太华,且当局仍需在多个加美陆路边境口岸保持警惕。
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的有效期最长30天。特鲁多政府并未设定终止期,但他表示,当局不会比所需时间多一天延续这一状态。
加政府1月15日起推行新规,要求跨境卡车司机等在入境时须出具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美方随后也实施类似要求。有部分卡车司机等群体组成车队,于1月底进入渥太华展开大规模持续示威活动。抗议示威活动一度蔓延至加拿大多个城市及加美边境若干公路口岸。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