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大陆惠台暖风吹拂,进一步开放台胞申设个体户,此次新政有望惠及更多台湾青年和基层民众。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6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当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台胞个体户的开放行业大幅增加(24项扩展到122项),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是大陆进一步完善台湾同胞福祉,确保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制度性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更多台湾同胞到大陆就业创业打开了方便之门。
据朱凤莲介绍,上述《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考虑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营商环境优良、商贸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台湾居民到这些地区申设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享政策叠加带来的更好就业、创业机遇,更有利于他们实现个人更好的发展。因此有了此次新开放措施的出台,目的是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此前有关部门分别于2007年、2011年、2015年出台了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3份文件,此次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相比之下有两个特点:一是开放行业大幅增加,由零售业、餐饮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扩展到122项,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二是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
朱凤莲指出,出台《通知》是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的重要举措。这充分体现我们秉持的“两岸一家亲”理念不会变,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政策不会变,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的举措不会变。欢迎广大台湾同胞把握机遇,来大陆实现自身更大更好发展。
朱凤莲说,为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国台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关于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扩大开放台湾居民来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目前3份政策文件仍在执行中。
新措施出台后,台湾居民在服贸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大幅扩展,其中不乏台湾具有发展优势、台胞经营意愿高的行业,如蔬菜、水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中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陶艺、缝纫、绘画等)。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更为便利。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只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按相关登记注册程序办理即可。
大陆方面16日颁布便利台胞的新措施,其中不乏台湾具有发展优势、台胞经营意愿高的种植、焙烤、茶饮等,以及宠物服务、文娱经纪等行业,两岸同胞反响强烈。
台湾阿美族歌手杨品骅便关注到了文娱经纪这一块。他表示最关注新政策中关于“文化娱乐经纪人”这个行业的开放。“之前关于演艺方面的经纪人行业是不对台胞开放的,我们进入相关行业时,即使可以考取证书,却不能够自己经营。”所以,他认为,今次新政策的出台为台胞提供了非常广阔的选择范围,甚至包括葡萄酒和啤酒制造,以及乡村振兴过程中产生的农副产品等,更有利于台胞融入大陆发展。”
台湾医师谢启彦最关注的则是新政策中的开放“中药材种植”行业。她认为,大陆中医药发展空间大,尤其向台胞个体户开放食用菌、香料作物以及中药材等种植领域,增加了台胞在大陆的经营自由度,是真正的利好消息。
2007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开放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
2011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开放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
2015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开放台湾居民来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根据上述三个文件规定,台湾农民可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设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可在大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设24个行业个体工商户。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登记注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359户,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9926户。
2022年3月16日,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台胞个体户的开放行业大幅增加(24项扩展到122项),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
1领取和填写《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开业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①申请人签署《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开业登记申请书》;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作为附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
③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④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⑤其他文件
3受理、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文件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登记机关受理后,可以当场登记,发给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或发给受理通知书,经派员核查核实,于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否登记的决定。
4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各地登记机关或有出入,具体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华夏经纬网综合整理,部分资料参考香港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