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26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民进党“立委”张宏陆在台立法机构以“防堵大陆窃取、挖角台湾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主持审查台当局行政机构提出的“安全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其中新增所谓“经济间谍罪”,规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陆港澳(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侵害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
报道称,相关草案还新增所谓“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规定任何人不得意图在“外国、陆港澳(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使用台湾“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以维护产业竞争力云云。
此外,报道还提到,违反“经济间谍罪”可处5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00万至1亿元新台币的罚金;另外,“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可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罚金。上述两罪的“未遂犯”也可进行处罚。
对于民进党当局的此番操作,有岛内网友质疑,“台湾人不允许领高薪吗?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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