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6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湾民意代表集体贪渎案,“跨党派”4名现、卸任民代廖国栋、陈超明、徐永明、苏震清无人认罪,但SOGO案行贿人太流公司前董事长李恒隆认罪,包含意外查到民代赵正宇涉贪,合议庭审理2年于6日宣判,苏震清10年、廖国栋8年6个月等刑度。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苏震清10年、廖国栋8年6月、陈超明7年8月,依不违背职务期约贿赂罪判徐永明7年4月。赵正宇逃漏税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无罪。
事实上,民代贪渎案分李恒隆运作争取SOGO经营权的公听会一案、殡葬业者行求向营建部门及阳明山公园管理处施压一案,检调在2020年7月31日收网、9月21日起诉,法院审理,月前辩结。
廖国栋被控收贿790万元(新台币,下同),且收受贿款时,被检调跟监拍下拿钱的证据,廖侦查中一度认罪,又翻异前供,曾经被羁押,迄不认罪,不过,廖国栋的助理丁复华充任“白手套”且认罪。
陈超明被控透过助理梁文一收贿100万元,存进政治献金专户,陈超明曾拒绝协助召开SOGO案“公司法”鉴定公听会,与李恒隆同庭时,曾怒斥李恒隆,陈超明个人被控“行为”不多,也一度羁押禁见。
苏震清被控收贿2580万元,侦查中即称款项是借贷款,未获采信,苏震清认为,检调人员以“不连续的录音录影”证据控诉他贪污,又诱逼李恒隆权充“污点证人”,证据无证据能力,另起炉灶自诉承办检察官违法,苏震清一审判决有罪后,“侦查证据”是否合法,将是苏震清二审主攻检方的焦点。
徐永明被控期约收贿200万元,钱未入袋,不过,他出席“公司法”公听会发声;司法实务上,期约贿赂要证明到“行、收贿双方合意”举证有难度,不过,李恒隆与“白手套”郭克铭都做出不利徐的证述。
至于赵正宇部分,则因检调监控郭克铭截听查知赵正宇涉不法,台北地检署分2次起诉赵正宇涉贪污财产来源不明、逃漏税捐罪,并案审理;赵正宇自始作无罪答辩,称资金是仲介土地交易的收入等,已补正纳税。
除涉案民代,民代的办公室主任、“白手套”也同案被诉,也是无人认罪;苏震清的助理余学洋被控收贿124万元,廖国栋的助理丁复华被控收贿180万元,陈超明的助理梁文一被控收贿50万元,赵正宇的助理林家骐被控向业者诈骗1100万元,本案被告还有涉行贿、侵占贿款的郭克铭,合议庭6日一并宣判。
这起民代集体贪渎案的“初始点”,是李恒隆不服远东集团徐旭东夺下SOGO经营权,如鲠在喉许多年。
李恒隆除最近几年行贿“跨党派”民意代表外,多年前还行贿前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爆发“SOGO礼券案”;2年前,民代案收网,李恒隆羁押,押期中检调提讯他19次供出犯罪事实、架构,审判中,李恒隆想与检方认罪协商图更轻的“易科罚金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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