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1日电 (方伟彬 陈康秀 杨华)3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发挥破产“拯救危困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制度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19条,包括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化破产改革等内容。
《意见》提出,继续支持深圳个人破产试点。完善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司法实施协调保障机制,为全国性个人破产制度设计提供实证,推动落实个人破产案件裁判在大湾区内地法院的法律效力。
《意见》要求,要推动建立破产财产处置联动机制,优化升级府院联动机制;要严格落实债权人会议制度,保障债权人依法参与破产程序和行使实体权利。
《意见》还明确提出深化跨境破产协作机制。推动粤港澳三地破产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协助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探索建立常态化专业研讨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内跨境破产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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