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前领导人之子、民进党籍高雄市议员陈致中。(图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华夏经纬网5月11日讯: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之子、民进党籍高雄市议员陈致中涉嫌帮母亲吴淑珍洗钱被判刑1年,11日下午3时30分,陈致中将到高雄检察院报到发配至监狱,预计发往高雄燕巢二监执行。
依据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服有期徒刑超过二分之一刑期,即可申请假释,陈致中判刑1年,服满6个月徒刑就能申请,但假释条件需参考累进处遇分数,且案刑度,累进处遇分数比例都不同。
陈致中因刑期短,即便申请假释,流程走完剩余刑期也不多,假释期间需要付保护管束,定期至指定处所报到。但陈致中入狱满2个月,就能获遴选至全台8处外役监狱服刑,除了行动较为自由外,还能与眷属同住,以每月1次、每次不逾7日为原则。
据了解,外役监狱服刑属于外雇工,一天要到工厂上班8小时,相比在监狱4小时作业时间,外役监狱工时反而较长,但如果作业表现良好,近2个月都无违规或减分纪录,可申请返家探视,刑期未满3年,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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