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尚昊 赵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7日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及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持续为台湾青年来大陆就学、就业、创业、生活创造更好条件、提供更多平台,让台湾青年乐意来、融得进、发展好。
当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15日向第六届海峡两岸青年发展论坛致贺信,对两岸青年提出殷切期望。请问大陆方面如何进一步推动两岸青年同心同德、携手打拼?朱凤莲答问时作上述表示。
她说,贺信充分体现对两岸青年特别是台湾青年的关心关爱,指明两岸青年发展的时代机遇和光明前景,极大激励和鼓舞两岸青年为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朱凤莲说,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闽台各领域各行业青年团体建立常态化交流渠道,加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支持闽台两地中小学校加强校际交流等具体举措。这些举措会帮助更多台湾青年来大陆追梦、筑梦、圆梦,让两岸青年在交流中走近走亲走好,共同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贡献青春力量。
就金门县“厦金大桥建设推动促进会”日前就“是否同意兴建厦金大桥”征集民意,两周收到734份连署书,朱凤莲回应说:“金门乡亲希望建设厦金大桥的呼声,我们听到了!”
她表示,多年来,我们不断采取措施增进金门乡亲利益福祉,2018年率先实现向金门供水,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等前期技术准备也基本完成。《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我们将与金门各界共同努力,排除干扰,力争实现“厦门金门门对门,鹭岛浯岛桥连桥”的美好愿景。
针对台湾民众对《意见》部分具体内容的关切,朱凤莲介绍,福建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市场供给基本均衡,房价基本稳定,住房品质不断提升。在闽生活的台胞根据居住需求,自愿在闽购房。为便利台胞在闽生活,福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台胞在闽购房置业。目前,台胞在非限购区域购房不受限制,购房网签和登记流程与当地居民一致。在实施住房限购城市内购房的,台胞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购房机会均等。
朱凤莲说,有关贷款问题,人民银行大力推进两岸征信信息交流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情况下,向台胞发放个人购房贷款。在贷款条件方面,台胞享受同等待遇。台胞还可按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大陆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她说,福建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台胞购房同等待遇各项细化举措,完善两岸征信信息互认机制,支持台胞按需申请购房贷款,便利台胞购房,并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福建省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台胞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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