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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老家没缴房屋税!新北市政府:两次通知补正至今未申报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涉台新闻      2023-12-08 16:47:42

赖清德新北老家房屋税及地价税是否缴纳议题,持续受到外界关注。(图源:台湾《联合报》)

赖清德新北老家房屋税及地价税是否缴纳议题,持续受到外界关注。(图源:台湾《联合报》)

华夏经纬网12月8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民代王鸿薇与新北市议员林国春日前公布民进党2024参选人赖清德新北老家违建案最新进度,两人痛批赖清德既有违建又逃漏税,就是“罪加一等”。赖清德办公室则辩称,没有逃税问题。对此。新北市税捐处今天(8日)表示,今年11月间已2次通知房屋所有人补正申报,但至今仍未接获房屋所有人申报税籍资料,呼吁赖清德尽速申报。

新北市税捐处表示,有关赖清德老家万里房屋未设立房屋税籍部分,依“房屋税条例”第7条规定,应于新建、增建、改建完成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稽征机关申报设立税籍据以课征房屋税。赖清德老家因未依规定主动申报,新北市政府于今年11月间已2次通知房屋所有人补正申报,但税捐处至今仍未接获房屋所有人申报税籍资料。该房屋不曾申报设籍,当然就没有缴房屋税,也自然不会有房屋税缴税纪录。

新北市税捐处表示,因有关课税事实要件,多发生于纳税义务人所得支配范围,房屋税条例本来就有规定纳税义务人应负申报义务。赖清德老家房屋所有人应与一般民众相同尽其申报义务,主动向主管稽征机关申报。

至于赖清德老家地价税部分,经媒体揭露为违建时,新北市税捐处即调阅并比对2003年航照图,因地上已有建筑房舍,因此自2004年起改课地价税,但受限于“税捐稽征法”规定,只能补征2018至2022年地价税、超过5年时效(2004年至2017年)则无法追补。


责任编辑: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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