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改武器装备出口政策,折射出日本政治右倾化不断加剧,在军事领域的外向性和进攻性越发抬头。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政府颁布《武器出口三原则》,明确不向“共产主义阵营、联合国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正在或可能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这一“禁令”成为日本“专守防卫”原则的重要基石。冷战后,日本政府一再借机修改相关法律条款,不断打破《武器出口三原则》,妄图扩大武器出口的范围和规模。
2014年,日本政府决议通过《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用以代替《武器出口三原则》。在文字表述上,日本政府以“防卫装备”和“转移”取代“武器”和“出口”,企图降低政策敏感性,但事实上已大幅放宽武器装备及相关技术的输出限制,为武器“出海”打开方便之门。
2017年,日本国会修订《自卫队法》,允许将自卫队的二手装备免费或低价转让给其他国家。自此,日本得以向越南出售巡逻艇,向菲律宾出售巡逻艇和防空雷达系统,向印度出售“独角兽”通信系统,不断制造二战后武器装备出口的先例。
俄乌冲突爆发后,日本政府违背“不向冲突当事方提供防卫装备”的规定,紧急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和运用指针,为向乌克兰输送头盔和防弹背心等非杀伤性装备“开绿灯”。2023年4月,岸田内阁通过“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实施方针,正式确立向“志同道合国家”提供军事援助的新制度。
据日媒报道,最近这次政策修改的重点在于,允许日本将其生产并组装的成品武器出口到给予日本“生产许可”的授权国。而在此之前,日本仅能向授权国出口相关武器的零部件。新版《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和运用指针还确定,只要事先征得日方同意,这些成品武器还可经授权国出口到其他第三国,但当前被认为正在进行战斗的国家除外。
由于武器出口长期受限,自卫队需求又有限,日本防务产业产能严重过剩、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国际竞争力不强。其90式坦克、F-2战斗机的采购单价,是美国同类装备的2至3倍。日本政府每年都要拿出大量补贴,以维持武器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即便如此,2003年至今仍有100多家日本公司退出防卫业务,更是在多笔国际军贸大单竞争中接连败北。一旦放宽出口限制,日本就可以激活释放本国企业的武器装备生产潜力,摊薄研发和采购成本,争夺国际军贸市场份额,并借武器出口订单提振国内经济。
近年来,日本为突破“战后体制”、实现所谓“国家正常化”,除进行解禁集体自卫权、增加防卫开支和自卫队海外行动、发展进攻能力等“正面突破”外,还注重展开更具隐蔽性、内外阻力也更小的“横向突破”,即拓展和深化对外军事合作。
通过此次政策修改,日本不仅可以对外转赠闲置的武器,还能对外援助自卫队现役乃至新开发的武器,从而获得更多外交手段。同时,日本还能更方便地与其他国家联合研发武器装备,提升自卫队的武器水平。
由于日美关系的特殊性,日本武器出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背后都有美国的授意或默许,并服务于美国的利益需要。这几年,美国力推美日同盟升级转型,纵容日本解禁武器出口,以呼应其“大国竞争”战略。日本在追随美国构筑“印太包围圈”的同时,也趁机提升自身国际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此次修改武器出口政策,正值美欧武器产能遭遇瓶颈、难以同时满足乌克兰和以色列武器需求的特殊时期,显然在迎合、对接美国激增的武器输出需求。
近年来,日本加快发展进攻性武器,除了没有核武器、洲际导弹、战略轰炸机和大型航母,自卫队目前已配备轻型航母、F-35战机、“宙斯盾”战舰等先进武器装备。2024财年是日本新“安保三文件”实施后的第二个财年。在最新通过的日本2024财年政府预算草案中,防卫预算约为7.9万亿日元,同比上涨超过16%。放宽武器出口限制,是日本背离二战后和平发展道路的最新动向。日本政府架空“和平宪法”及“专守防卫”原则的种种行径,引发国际社会广泛批评和国内民众强烈反对。
日本政府曾宣称,对外武器装备合作是用于国际紧急援助、反恐、打击海盗等目的,但岸田政府大肆渲染所谓“周边威胁”,打着维护“海上通道安全”的旗号,将武器装备合作的重点对象,瞄向了南海周边国家。随着武器出口政策的不断放宽,日本很可能作出更具挑衅性的行为。
对此,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指出,日方不断突破“和平宪法”约束和“专守防卫”原则,在军事安全领域小动作不断,其动向引发国际社会高度警惕和强烈担忧。我们要求日方深刻反省侵略历史,重视亚洲邻国安全关切,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国防部发布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