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时新闻网”示意图
【华夏经纬网综合报道】岛内去年爆发“RISU外流性影片风波”,艺人黄子佼近日又被爆出购买7部少女性影像,为岛内各界投下震撼弹。1年内接连发生两起“台版N号房”事件,多人被偷拍、影片被上传至社群平台,且受害者里还有未成年。
此外据台媒报道,近年台湾通报少儿遭受性剥削的案例越来越多,2022年共2280人受害,年激增2成逾400例。再加上不久前发生的保姆虐儿童的重大案件,令人好奇,台湾的少儿保护出了什么问题?面对网络上肆无忌惮的性暴力影片传播,台当局数位发展部门又做了什么?
近年来台湾地区通报少儿遭受性剥削的案例越来越多。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因应“RISU外流影片事件”,台当局卫福部门去年8月成立性影像处理中心,截至今年3月底,共发现2052人受害,其中儿少就占了358人。未成年人生理、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对亲密关系一窍不通,会将性接触误认为是“爱”的表现,也可能在他人威胁、利诱、半推半就下发生性行为,甚至被偷拍。
性影片平台背后隐藏恶意
网络发达的今日,性暴力影片传播的杀伤力极大,受害者随时都担心被陌生人看光光,甚至被亲友看见,无地自容。若网站IP在海外、联络资讯不明,要移除也是一大困难,一些网站的下架申请更是以张数为单位,好不容易移除裸照,加害人又从另一网站重新上传,一些网站被“抄”后也会另起炉灶。
前民意代表王婉谕向检警告发“创意私房论坛”,她严肃表示,“创意私房”不是单纯的性私密影片平台而已,它背后隐藏着非常深的恶意与变态心理。
在这个平台上,不仅有许多受到剥削的未成年女性的性私密影片,也包含许多完全“不知情”自己遭到拍摄的无辜女性。这些人很可能只是在校园、公众场所如厕,就莫名的遭到偷拍,然后放上公开的网络平台。
王婉谕说,更恶劣的是,为了满足这些购买者的变态心理,这些平台的经营者、贩卖者,还会刻意去找出这些被拍摄者的个资,并且把这些个资和影片放在一起,让购买者可以得知这些被拍摄者的身份、年龄,甚至直接在社群平台上找到他们。
王婉谕指出,这个平台反映了人性最恶劣的一种心理:不仅违“法”偷拍,还想要藉此去窥探他人的真实生活。她说,无数女性是因为自己在社群平台收到这些购买者“刻意”告知、提醒才知道自已被偷拍,无奈地走上这条司法诉讼的道路。她们没有选择过上这种生活,却被迫活在这种未知的恐惧中。
如何保护未成年受害者权益?
联合国大会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原则包括保护儿童最佳利益、重视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权;台湾地区也在2014年订定“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展现对儿童人权的重视。然而,不论是接连发生的“台版N号房”事件,或是不久前的“剀剀”遭虐死案,都显示了台当局对于少儿保护机制的失灵。
国民党党团召开记者会批民进党当局对“剀剀”遭虐死案卸责。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台湾《中国时报》评论质疑:请扪心自问,保护儿童权利,我们做到了吗?手无寸铁的孩子,不能只靠台卫福部门守护。负责任的各行政部门应动起来,不论是修“法”、加强教育,或数位性暴力的防范等,都需要更完善的配套。若连大人都保护不了孩子,又有谁能保护他们?
王婉谕则认为,目前司法、侦查的量能还远远不够,加上这类型的数字犯罪属于新兴犯罪模式,对于检警来说都还很陌生,让被害者经常求助无门,甚至在过程中受到二度伤害。除此之外,因为许多外流平台设在海外,更经常导致案件常常难以破获。
她呼吁台当局尽速补破网,别让这样的事件继续发生,让更多人因此受害。首先,成立数字性犯罪专责单位,或由给予警政侦查单位更多的专业资源和知能训练,让具备性平知能与数字侦查能力的专责人员可以更快的协助当事人。
第二,具体研议遏止境外平台的影片散布模式,让部分刻意设置在海外、且有高度隐蔽性的平台,在出现这类型的犯罪型态时,也必须配合优先下架影片,避免影片持续传播,让受害者持续活在恐惧中。
第三,以性私密影片恐吓被害人的案件,应该要另外立法处理。现况下,加害人如果以持有性私密影片恐吓被害人,虽然已涉犯恐吓罪,然而法院准许立刻搜索、扣押的比例很低。但是,网络具有高传播性,如果不立即为强制处分,很可能会使被害人权利受扩大侵害。因此未来应该修“法”,让这类型案件可以有更直接、快速地处理准则。
岛内专家呼吁加重刑罚
“少儿性剥削一直都在发生”,台湾长庚医院儿少保护中心主任叶国伟表示,少儿性影像是供需问题,有市场,就会有人出售,一些人可能有特殊心理状况,对未成年人出手,却不知这是有问题的,贩售者很聪明,会填过境外网站出售,需靠科技才能抓到。
岛内谘商心理师公会全联会理事罗惠群说,多年前就有人在拍摄少儿性影像,网络的兴起则让性剥削浮上台面,恋童癖也有更多期待获得刺激,在美国,性剥削是非常重的罪,台湾地区相关法律仍有进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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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惠群说,美国少儿性犯罪者会被公开照片、个人资料放在社区中,甚至还有电子脚镣、化学阉割,采取的是重刑。黄子佼事件凸显台湾社会对性剥削的不理解,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力量,需更完善的保护,有修“法”加重刑罚的必要。
叶国伟也指出,台当局必须思考“个资法”究竟是凌驾于少儿性犯罪之上或之下?若什么都用“个资保护”来限制,会有点矫枉过正,犯罪者打马赛克,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一般人也无从得知身份;另外包含数位发展部门、检调单位,都应合力找出杜绝网络性暴力的配套。
“刑罚只是最后的防线”,罗惠群认为,节节上升的通报不全然是负面的,意味着更多隐藏的事被揭露。台当局有必要补足社工、心理师、辅导老师、儿科医生等专业人力,也应修正“医疗法”,允许专业人员不必取得监护人同意,带少儿就医,才有机会让遭受性剥削的孩子有被接住。儿科医学会秘书长欧良修提醒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少儿不拍摄、不传播、不保存,万一受胁迫,记得求助并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