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14日电 据中国国家药监局消息,1月1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发布关于增设云南省猛康、磨憨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猛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通知称,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承担猛康口岸和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进口药材备案工作,在办理进口药材备案时使用“药品备案专用章”。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建立进口药材备案和口岸检验的工作关系,规范开展猛康口岸和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工作。
云南是全国中药材进口数量最多的省份,增设云南省猛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意味着老挝的中药材可以从这两个口岸直接进入中国,将为从事中药材进口的企业降低成本,更有利于发挥中老铁路黄金大通道的优势,扩大铁路运输货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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