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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1年期义务役爆首例逃兵 入伍2日就落跑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涉台新闻      2025-03-14 07:48:05

华夏经纬网3月14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军义务役一年期今年上路,先前便有台军退将指出,在军审制度废除下,役期恢复一年,逃兵一定增加;如今就爆出首例一年期义务役男逃兵案。据悉,台湾陆军203旅一名仅入伍2日的一年期义务役男,11日趁隙翻墙离营,甚至疑似事先联络车辆接送,夸张过程宛如电影情节。台军方、警方获报后全力搜寻,但至今仍未寻获;台军方强调,对于该役男行为将依“法”究办,并持恒落实教育工作,确维纪律。

据报道,台军陆军八军团203旅第2营4月9日接训一年期义务役2229梯;11日晚间6时30分安排新兵至中山室听取招募宣导,2小时后再让新兵分流至各招募员处,继续听取招募宣导,岂料晚间9时干部宣布集合,发现一名刘姓二兵突然消失。单位随即派遣干部搜遍营区,并同步联系刘兵父亲协寻,截至目前尚未寻获。

据称,刘男入营时做完心理调查量表后,早被军方列为重点关照人员,原拟于入营3日后,也就是12日约谈刘男,岂料刘男在此之前就擅自离营。

过去的逃兵案例,以逾假未归为最常见,也就是放假后未于规定时间内回营,但通常几小时内就会寻获,另外还有趁着转诊脱离部队掌握。如今出现从营区跑掉的案例,实属罕见。由于刘姓二兵脱离部队掌握已逾24小时,因此部队已发布离营通报,函请刘兵住所“宪兵队”协寻,而不假离营若满7日,台军方便可发布通缉。

依照台湾地区“台湾陆海空军刑法”第40条规定,无故离去或不就职役逾6日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但即便6日内回营,涉事役男需接受行政调查,若确认有逃兵意图,台军方仍能依据“陆海空军惩罚法”给予惩处。

据悉,刘姓二兵隶属第2营,周围正在施工,对外只剩铁栅栏挡着,防护力薄弱,刘男可能趁着空档翻墙出营。有消息更指出,台军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刘男翻墙出营后马上被车辆接走,显示刘男计划或已事先拟定。不过详细事件经过,仍待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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