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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台湾人口“老化与少子化”形势日益严峻

王建民

 王建民,陕西耀县人,1960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社会学)硕士。1986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客座教授,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已出版《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投资大全》、《台湾何处去》、《海峡季风——多棱镜下两岸关系透视》、《台湾政商家族》、《塑胶霸主——王永庆》、《台湾军力》、《台湾的“黑金政治”》、《台湾省地理》、《台湾黑社会内幕》、《台湾地方派系与权力结构》、《民进党政商关系研究》、《国民党下台内幕》等。

作者 王建民

    日前,台湾卫生福利部门宣布成立“少子化专案办公室”,鼓励生育,希望实现每年增加9万新生儿。这是台湾当局应对台湾人口“老化与少子化”的措施之一。然而,依目前台湾社会与人口发展态势,这是一个不易实现的目标。进入后工业化社会时期的台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均寿命延长(2015年台湾男女平均寿命为80.2岁)、社会价值观念变化以及晚婚晚育与不育人数的显著增加,台湾人口老化与少子化趋势日益明显,对台湾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台湾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峻。据统计,1993年,台湾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进入“高龄化社会”;2015年达到10.7%,预计2018年达到14%,进入“高龄社会”;2025年将达到23%,进入“超过高龄社会”;台湾老化指数(65岁以上人口与0-14岁人口之比)已由2005年的52.1上升到2015年的92.2,2016年达到98.9,2017年2月首次超过100,达到100.18。

    从台湾各县市人口老化指数看,这一趋势更为典型。2011年,只有3个县市人口老化指数破百,2015年破百指数县市达14个,已超过一半以上;2017年2月增加到15个,显示台湾人口老化在急剧加快。不过,台湾各县市人口老化指数差别较大,其中2017年2月,人口“老化”前五个县市分别为嘉义县(177.0)、云林县(141.87)、南投县(139.48)、屏东县(137.38)与澎湖县(136.71),基本上以农业或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县市为主;人口较“年轻”的县市则为新竹市(63.87)、新竹县(70.59)、连江县(82.28)、嘉义市(95.32)等,老化指数均不超过100。在“六都”(直辖市)中,台北市人口“老化指数”最高 2016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近42万人,2017年老化指数为113.07,台南市与高雄市老化指数分别达到111.02与110.25%。

     在人口老化的同时,台湾少子化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方面,人口出生率下降,新增人口增长放慢,1996年到2010年,台湾年出生人口数减少50%,预计到2061年,台湾人口将减少24.2%,其中幼年、青壮年人口减少50%。据统计,1961年出生人口为42.2万人,1991年为26万人; 2010年只有16.6万人(虎年),此后在人口生育政策鼓励下,出生人口有所回升,但总体依旧有限,2015年仍只有21.5万人。另一方面,0-14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持续大幅下降,从1993年的25.15%降到2013年的14.32%,10年降了11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降为11.93%。

    据台湾“内政部”最新统计,2015年底,幼年人口较老年人口尚多出近25万人;到了2016年底,幼年人口较老年人口仅多出3.2万人。到2017年2月底,0-14岁幼年人口为313.3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31%;65岁以上人口为313.94万人,占总人口的13.33%,台湾老年人口首次超过幼年人口,这是台湾正式进入人口老化与少子化时代的重要标志。

   妇女生育率显著下降,晚婚晚育或不婚不育成为普遍社会现象,是人口老化与少子化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发达经济体妇女生育率下降已成为全球现象,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台湾也不例外。近半个世纪以来,台湾妇女生育率下降更为明显。台湾妇女生育率从1950年代的全球最高之一转变到目前全球最低之一。50年代,台湾一位育龄妇女平均生育7个子女,到70年代平均生育4.9个子女,2004年降为1.2子女,2015年降为1.17个子女。

   进入后工业化或后现代社会发展阶段,民众教育水平的提高、价值观念的改变与生存压力的增大,台湾晚婚晚育或不婚不育比例持续上升,成为少子化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2013年,台湾男性初婚年龄为32岁,女性初婚年龄为29.7岁,均初婚年龄超过31岁,按大学生23岁毕业进入社会,即近8年时间才能成家结婚。大都市晚婚现象更为严重,以2015年台北市为例,男女平均结婚年龄分别为34.8岁与33.3岁。

   台湾平均生育年龄不断提高,1975年平均为25岁,2015年达到31岁(2004年时为7.4岁),自然不利生育率的提高。据台湾“内政部”统计,2015年,台湾有11个县市妇女生育第一胎时平均年龄30岁,其中台北市平均生育年龄达32.44岁,生育第三胎的比率只有7.22%,在各县市最低。在晚育的同时,少育成为一种不可逆的趋势。台湾妇女生育3胎以上的妇女比例从1975年的38.17%降为2011年的9.76%,创历史最低,随后有所回升,2015年为10.67%。就是说,40年前,10个育龄妇女中有近4个育龄妇女生育3胎,目前10个育龄妇女中只有1个生育3胎。

    面对晚婚与少育现象,台湾当局的人口政策也不断调整,从限制转向鼓励生育政策。早期,台湾推动“家庭计划”即计划生育,1967年提倡婚后3年再生育,间隔3年再生育,最多不超过3个孩子。到了70年代初,台湾家庭计划生育政策有所调整,提出“两个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样好”的口号。随着经济发展与人口生育率的下降,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台湾开始鼓励生育政策,1990年正式提出“两个恰恰好,三个不嫌多”的鼓励妇女生育的政策口号。此后,为鼓励适龄结婚与多生育,台湾当局采取了多项鼓励生育政策,包括健全生育保健体系、提高育儿家庭经济支持,特别是马英九执政时期推行包括育儿津贴、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养育幼儿特别扣除额等多项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但效果有限,不敌社会发展与价值观念的改变。据调查,高达87%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因生育补助而生小孩,少生少育现象很难明显改变。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台湾不婚或不育现象显著增加,造成台湾单身人士越来越多,没有小孩的家庭越来越多。从台湾“财政部”公布的2001年到2013年综合所得税的申报资料观察,台湾单身、不婚、不生及老化情况日益严重,充分提示了台湾社会家庭结构的重大变迁。2013年,台湾综合所得税申报户数达600万户,较2001年的497万户增加了103万户。其中,单身申报户数达311万户,超过总数的一半,较12年前多了四成。目前台湾单身户占所有家庭总数的51.83%,有配偶家庭占48.17%。就是说,台湾单身家庭已超过有配偶的家庭。在311万户口单身家庭中,完全没有抚养亲属的增加最多,比12年前增加了55万户。据台湾学者估计,到了2035年,台湾40%的家庭可能无小孩,50%没有孙子,对未来台湾社会经济影响十分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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