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2月1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发言人17日表示,特区政府将于19日在宪报刊登《危险品(管制)规例》及《2021年〈2012年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修订)规例》,使香港的危险品规管制度与国际标准一致,同时提升制造、运送、贮存及使用危险品的安全性,并便利业界运作及公众日常使用危险品。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该发言人表示,香港现行的《危险品条例》及其规例部分条文已不再符合国际间普遍采用的标准,需要更新及重新编整,特区政府因此就有关条例及其附属法例进行检讨,并于2002年开始分阶段作出修订。
该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制定新的《危险品(管制)规例》以取代现行的《危险品(一般)规例》,订明制造、贮存、运送及使用危险品的发牌制度,以及有关危险品包装、标记及标签的规定。新规例会更简单易明。此外,特区政府进一步修订《2012年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则是因为科技的发展及国际标准的定期修订而需要作出更新。《2021年〈2012年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修订)规例》将与最新的国际标准一致。
据悉,上述两条新规例将于2月24日提交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下一步,特区政府将对其他条例及附属法例作出相应修订,以免实行新规管制度时出现法规上的矛盾。最后,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将借宪报公布一个指定生效日期,让所有法律条文一次性地于同一日期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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