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4月7日电 台湾法务部门7日公布商人翁茂钟行贿案第二次调查结果,认定26名法官存在违失行为,有惩处必要。其中1名法官因曾担任翁案审判长,并多次收受礼品,被移送监察机构审查。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此次调查对象包括37名法官与前法官,其中14人被认定有违失行为,加上第一波被调查的12人,共有26名法官或前法官被认定违失。除其中1名被移送监察机构审查外,另外25名法官虽有行政惩处的必要,但台司法部门表示均已逾惩处权行使期限。
另外,有23名受调查人员因数据记载不明、证据可信度不足等原因,被认为没有行政惩处必要,并以保护隐私权为由不予公布姓名。
联合新闻网7日消息指,因不满司法部门迟迟未追究涉案法官法律责任,包括台湾陪审团协会等多个法界民间团体,当日赴台北告发涉案法官、检察官共6人涉贪污罪。并指台司法体系已经崩溃,希望不要再有官官相护。
据台媒此前报道,翁茂钟是台湾老牌纺织厂“佳和集团”董事长,曾涉多项官司。其涉案期间,与多名法官、检察官、警员及调查人员通过宴饮、球叙等方式密切接触。翁茂钟还将有关活动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中,包括其从早至晚所乘交通工具、处理何事、会见何人等内容。为应付各类人物,其工作时间常达深夜,更流露出当时心境。这些笔记被称为“现代版《百官行述》”。
1月18日,台司法部门、法务部门公布翁茂钟案首次调查结果,数十名法官、检察官等牵扯其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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