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7月9日电(记者丁梓懿)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间,香港由乱及治,社会恢复安宁。香港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香港国安法有如“定海神针”,遏制暴力行为,保障市民人权和安全,助力香港重新出发。
定海神针 有效遏制国安威胁
“香港国安法填补了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未能立法的漏洞,不但有效,且是及时雨。”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表示,香港国安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及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过去一年来,香港国安法有效遏制了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和活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指出,香港国安法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成效有目共睹,让香港走出自2019年中开始的困局,由乱及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强调,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警务处国安处依法调查及拘捕了不少违法分子,部分相关组织及团体也自动宣布解散,遏制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活动的发生。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执法部门在打击危害国安罪行时有法可依,大幅减少了暴力活动。”香港执业大律师吴英鹏表示,这同时保障了市民人身安全,稳定了营商环境,社会秩序恢复也为完善香港政制创造了有利环境。
保护大多数 打击极少数
法律界专家批驳了所谓“国安法损害市民自由”的错误言论。大家一致认为,香港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只有依法严惩这些罪犯,广大市民合法权利和自由才能得以保障。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基本法相辅相成,共同保障人权。
马恩国表示,市民享有的任何权利都不是无边界的,不能突破国家安全的底线,这也是有关国际公约的明文规定和各国法律实践的通例。
吴英鹏认为,香港国安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强调保护人权,当中有一系列涉及保护市民权利及自由的条文,和香港基本法中有关保护市民合法权利及自由的条文是一脉相承的,市民的权利不会因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而受到损害。
郑若骅以香港国安法中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举例,她说,制定该罪的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免受外部势力干涉,正当性显而易见,并不针对、不影响香港机构及个人与外地的正常接触,例如学术交流及商业交易等。
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成功止暴制乱,让社会恢复秩序,但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受访人士指出,“揽炒派”和外部势力并未死心,社会各界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对于别有用心之人对香港国安法的不断抹黑与诋毁,傅健慈重申,香港国安法的全部条文均能在网上浏览,警方在执法过程中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因此不存在界限模糊和滥用的情况,任何对香港国安法的诋毁与抹黑纯属无稽之谈。
吴英鹏表示,一方面外部势力乱我之心不死,另一方面积聚多年的社会问题有待解决,社会动乱和恐怖袭击的现实风险依然存在,因此,特区政府要在执法和预防两方面加强工作,同时要标本兼治,着手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
只有融入国家发展,集中精力解决深层次问题,香港才能继续保持繁荣稳定。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香港应更好发挥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独特优势,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更好融入国家大发展,让港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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