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披露3省(区)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默许纵容破坏环境不严不实弄虚作假
● 时隔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进行了第二轮督察,随着3省(区)督察情况反馈会的陆续召开,督察问题清单也随之曝光
● 3省(区)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违法采石采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违规侵占湿地、违法污染排放、虚假敷衍整改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3省(区)对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江西宁都县为开采矿山,在仙桃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植被完好的情况下,谎称保护区失去生态保护价值,申请撤销该保护区;
广西凤山县政府蓄意调整项目所在保护区域等级为项目开发让路,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被降级;
湖南省住建厅向督察组提供的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与实际情况有明显出入,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居然高达100.92%……
时隔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进行了第二轮督察,随着7月16日、17日3省(区)督察情况反馈会的陆续召开,督察问题清单也随之曝光。
督察组指出,3省(区)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违法采石采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违规侵占湿地、违法污染排放、虚假敷衍整改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据督察组介绍,截至6月底,3省(区)已约谈、问责领导干部853人。督察组要求3省(区)对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进驻为期一月
发现生态破坏问题
同样模式,同样规格。今年4月底5月初,督察组对3省(区)分别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
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曾将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违规施工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在督察情况反馈会上,这一问题再次被提及。
2017年6月以来,国际港务集团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泊位工程,不顾管理部门多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持续野蛮施工,导致257.67亩红树林受损,死亡数量高达37988株,其中部分树龄达30年以上。钦南区犁头嘴海堤加固项目、钦州市茅尾海沙井项目施工造成83.19亩红树林死亡。
督察组还发现,2017年以来,广西陆续发生12起红树林破坏案件,造成红树林直接死亡239.85亩、退化671.51亩。“红树林局部破坏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地以外5000多公顷红树林未得到有效保护。”督察组表示,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生态破坏问题同样出现在湖南、江西。
督察组在湖南督察发现,湖南全省各类废弃矿山达6950座,大部分未落实“谁开发、谁治理”要求,生态修复率不到45%,部分修复工程浮皮潦草。怀化市547座废弃矿山,70%未开展治理修复,大量酸性含重金属淋溶水直排。娄底市368座废弃矿山中超过三分之二未开展治理修复,其中79个矿洞排放强酸性废水。
此外,湖南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机制不够完善,后续恢复治理多由属地政府兜底埋单。
在江西,督察人员现场抽查江西新余、赣州等地13座矿山,均存在虚报整改进度问题,部分矿山甚至未进行任何修复。新余市关闭的55座矿山,仅9座开展生态修复,且修复工作打折扣;景德镇乐平市24座废弃采石矿山均未开展生态修复。同时,禁采区违规开采,景德镇擅自缩小禁采区范围,乐平市35座露天矿山中有12座处于江西省明确的禁采区。
统计数据虚假失真
保护区为项目让路
早在2016年至2017年第一轮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时,督察组就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上项目竟然违法调整保护区范围,让保护区为项目让路。第二轮督察发现,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
在广西,督察组发现,凤山县政府蓄意调整项目所在保护区域等级为项目开发让路,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被降级。
在湖南,督察组查出,为引进吉电长乐光伏项目,邵阳市在项目尚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情况下,主动协调调整区域用地规划,默许企业毁林占地。永州市为开发湘江源森林公园旅游资源,申请降低湘九公路涉及保护区域等级。
江西鄱阳县在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违规审批建设酒店、长期默许纵容水产养殖。
3省(区)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显然是乱作为。从督察组公开的情况看,除了乱作为,一些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工作不严不实,甚至出现弄虚作假情况。
督察组指出,湖南省住建厅向督察组提供的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与实际情况有明显出入,“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达100.92%”。
此外,督察组还查出,湖南省住建厅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仅2019年明确减量指标任务。省交通运输厅港口码头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
湖南省未按要求完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任务。其中,株洲市3次报送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前后出入较大,存在重复统计、一数两用问题,均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明显作假。
常德市汉寿县临时编造测土配方施肥虚假台账应付督察组;益阳沅江市上报通过减少水稻、油菜等种植面积实现化肥减量,但现场核查发现,实际种植面积不降反增。“化肥减量数据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各有‘一本账’,且差异较大,数据虚假失真。”督察组说。
在农药化肥减量上,数据弄虚作假的还有广西和江西。督察组指出,广西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作假,2016年至2019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江西上饶等测土配方施肥取样数据严重失实,明明仅完成国家要求的20%,却上报覆盖率超过90%。
盲目上马两高项目
现场检查视而不见
今年4月,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时就明确提出,这次将重点督察地方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但是,面对督察组的检查,可以说3省(区)都没有过关。
督察组指出,广西在未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比、煤炭消费量占比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十四五”上马“两高”项目冲动依然强烈。水泥熟料等高耗能行业产能持续扩张,12个在建项目产能达1734万吨,是“十三五”增量的2.9倍。百色市“十三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强度上升16.74%、碳排放强度上升21.4%,与下降19%、22%的任务目标背道而驰;但百色市仍在超规划目标的情况下,新增大量氧化铝产能。
“湖南在编制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时,未落实《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全面退出石煤开发’要求,仍允许怀化发电项目采用当地石煤作为燃料,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督察组说,至督察时,湖南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持续建。其中,湘钢集团东安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未进行能源评估就已开工建设。怀化市为引进日产8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在省内熟料产能过剩的情况下,依然接受其他省外出让熟料产能进行置换。
督察组直言,江西“两高”项目控制不力。“九江、上饶等地在没有完成‘十三五’能耗控制目标情况下,仍然违规上马‘两高’项目。”督察组点名说,九江德安万年青水泥6600吨/日熟料生产线等9个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相关地市发展改革部门履职不力,一直未制止企业违规建设,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
此外,江西省工信厅没有对问题突出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组织开展排查和淘汰工作。吉安永丰县龙天勇有色金属公司先后违法建设11台国家明令淘汰的燃煤反射炉,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多次现场检查却视而不见,未提出淘汰要求。赣州大余县工信局不作为,明发矿业公司落后产能鼓风炉炼铅工艺长期违法使用。
约谈问责领导干部
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据督察组介绍,在3省(区)督察中还发现其他一些突出问题。
督察组指出,广西钦州、防城港、北海三市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2020年钦州市海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70.6%,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
在江西,督察组还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干扰行政执法。永丰县政府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相关部门只检查、不处罚,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多家企业违法行为长期不整改。大余县政府不仅不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反而为明发矿业公司违法生产说情开脱;2019年以来,明发矿业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7000余吨。
“湖南省工业园区环保水平较低。”督察组说,2019年以来,湖南省10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株洲市、衡阳市先后因督察整改不力被国家有关部门公开约谈。
对3省(区)存在的问题,督察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督察组要求,广西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着力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湖南要统筹推进尾矿废渣、矿涌水等生态环境治理;系统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持续开展“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江西要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加强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督察组提出,3省(区)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3省(区)进行了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得到解决问题。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湖南的332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091件,其中责令整改1862家;立案处罚419家,罚款2251.82万元;立案侦查56件,拘留48人;约谈194人,问责217人。交办江西的343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079家;立案处罚497家,罚款3277.18万元;立案侦查41件,拘留20人;约谈325人,问责28人。交办广西的391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868家;立案处罚349家,罚款6302.2万元;立案侦查50件,拘留21人;约谈79人,问责10人。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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