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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动部门:居家上班遇台风 仍须照常上班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1-07-20 14:57:55

 

图/截取自台湾气象部门网站

    “烟花”台风预计今天增强为中台,最快明天下半天发布海警,后发布陆警,估周四到周六最靠近台湾。由于防疫三级警戒目前尚未降级,不少民众仍在居家办公状态,台劳动部门今解释,劳工可不用台风天出勤是基于人身安全考虑,但居家上班的劳工不用出门,不会有出勤上的危险,因此仍需照常提供劳务。

    台劳动部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王金蓉指出,“劳基法”本来就没有“台风假”的概念,劳动部门先前订定“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规定若劳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经地、工作地任一地点县市政府宣布停班时,劳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劳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别处理,也不可扣发全勤奖金、扣考绩等不利处分,但未强制规定雇主一定要照常给薪。

    王金蓉解释,若遇到县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课,劳工可选择不出勤的理由是基于人身安全考虑,上下班途中遭遇危险,但假设劳工目前居家办公,劳雇双方已约定好出勤方式,劳工在家就能提供劳务,因此也就没有台风天出勤的人身安全问题。

    王金蓉说,在没有人身安全风险的前提下,居家办公的劳工仍必须照常提供劳务。换句话说,即便县市政府宣布停班,居家办公的劳工仍应该照常上班,不能放台风假。

    不过,如果雇主为了让全公司一体适用,自行宣布居家上班者也可放台风假,就另当别论。王金蓉说,如果是雇主在劳工可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宣布放台风假,就必须照常给薪,否则有涉及“劳基法”未全额给付工资的疑虑。

    对于广大劳工担心台风假小确幸将消失,往后若遇台风,雇主要求劳工转为居家办公将成常态,王金蓉强调,居家办公的条件是劳资双方事前就约定好,三级警戒期间是因应防疫,劳资双方才约定工作型态转为居家办公,但往后若恢复到公司上班的模式,雇主不能临时、片面变更劳工提供劳务的方式,必须经过劳工本人同意,劳工若不愿意也可提出异议,拒绝接受变更。

 

来源:台湾《联合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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