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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频发,中消协等发消费警示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大陆新闻 > 社会综合      2021-08-10 13:28:17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10日电(记者 谢艺观)10日,中消协联合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发布消费警示: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频发,这六点莫忽视。

  

资料图:郑州街头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 王登峰 摄


  资料图:郑州街头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 王登峰 摄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2020年11月披露数据,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呈现多发态势。

  如,5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车发生起火爆燃,仅3秒钟,火焰就吞噬了整个电梯间,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8根手指指尖脱落,形成永久性残疾。

  再如,7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自燃起火,车辆上的父女两人当场被大火吞噬,经医院诊治,父亲烧伤面积超过90%,除了烧伤,还有肺部的爆炸伤;女儿烧伤面积达95%,病情极其危重。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7月发布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从火灾场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而过度充电、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经分析发现,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事故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以往是交通事故较多,现今是火灾事故较多;车辆改装是引发事故的关键行为;电池和充电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源头。

  为此,中消协等发布消费警示:一是务必到正规的经营者处购买电动车;二是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三是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四是选择统一配置的充电和停放地点;五是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避免“超期服役”;六是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袁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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