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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挨告散布假讯息10个月未被约谈 “蓝委”:司法不公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涉台新闻      2021-10-13 08:47:55

华夏经纬网10月13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去年前往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告发“行政院长”苏贞昌在“立法院”备询时说谎、释放假讯息,同时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苏贞昌昨在“立院”答询时坦言,至今“没有”被约谈或收到不起诉通知;国民党“立委”江启臣质疑警察吃案,司法公平不应该要有颜色差别。

去年12月,苏贞昌在“立法院”回答莱猪议题时表示,肉品公司、信功实业很支持“政府”政策;信功实业随即发声明“坚决不使用进口美国莱猪做为公司内外销产品”。林为洲后来赴台北中正一分局,指苏散布谣言,告发苏贞昌违反“社维法”、“食安法”。

江启臣指出,“行政院”前发言人丁怡铭因皇家牛肉面事件,去年11月14日遭告发违反“社维法”、“食安法”散布假消息,违反“社维法”部分,今年1月19日法院裁定不罚;违反“食安法”部分,北检8月13日也裁定不起诉。反观苏贞昌被告后经10个月却没下文,质疑警方不敢约询。江启臣指出,同样是“社维法”、“食安法”,标准在哪?此外,也应体察当前“社维法”对假消息的过度规范,已经制造寒蝉效应。

对此,苏贞昌坦言,没有收到约询通知,也没收到不起诉通知,但不能定调是不敢约询,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是被告就一定被传讯,当检察官认为没必要就不用传讯,不然领导人、“院长”、“部长”整天被告多的是。

“内政部长”徐国勇强调,我们不准吃案,“这么大的案子,哪个警察敢吃案”,但仍须看看构成与主观要件,可能是因为去年苏贞昌遭质疑时有公开解释,因此未被传讯,会针对个案去了解。

“内政部”表示,林为洲委员提告“食安法”部分:中正一分局业于2021年1月27日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103000771号函请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提告违反“社维法”部分:2021年1月29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103001124号违反“社会秩序法”案件移送书移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简易庭侦办,均已移送给司法单位,移送之后,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约询与否,警方无权置喙。


责任编辑: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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