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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推行“三项制度”将作为文物行政执法的重中之重

华夏经纬网 > 文化 > 文化热点 > 文化热点文章      2021-11-30 14:11:13

  中新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应妮)近日,中国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简称“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017年以来,中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70余万次,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3500余起,督察督办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等重大违法案件。

  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表示,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针对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前,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透明、程序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不仅会影响文物安全,也会损害民众对文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执法突出问题。

  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明确了各环节公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细化了记录形式、记录归档、执法设备使用等全流程操作规范;在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按照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标准,明确了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案件类型。

  “全面推行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举措。”李群说,国家文物局将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下一步将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加强国家和省级执法督察,督促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各地严格规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加大对重大文物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加强文物执法新技术应用,提升文物执法队伍装备水平。

  据介绍,近年来,文物系统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开展文物执法监测,精准取证锁定违法线索,大大提升执法督察的效率。同时,内蒙古、江苏、浙江等地利用无人机开展执法巡查,进行调查取证,有效促进处罚和整改措施落实。这些具体实践和案例,都为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提供了有益借鉴。(完)

文章来源:中新网
作者:应妮  |  责任编辑:王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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