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沉甸甸的立法成绩单
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据介绍,截至目前,今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14件,修改法律2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还将审议一批法律。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据了解,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288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11件、地方性法规1.2万余件。其中,288件现行有效法律按法律部门分类,除宪法外,宪法相关法49件、民法商法23件、行政法96件、经济法80件、社会法27件、刑法1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如制定监察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律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岳仲明介绍。
我国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比如,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出台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发挥区域立法、流域立法的作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长江保护法等;为扩大对外开放,增进国际交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出台外商投资法、反外国制裁法等。
“2021年通过相关法律和决定,赋予有关地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浦东新区法规的权限,不断发挥法律体系多层次整体作用,立法资源得到充分合理运用。”岳仲明表示。
新时代立法工作加强相关领域法律的体系化,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系统性、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目前,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有专门法律30件,国防军事领域有专门法律19件,涉外领域有专门法律50件,横跨7个法律部门。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依法保障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与环境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共同构建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法律保护体系。”岳仲明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新制定法律63件,修改法律228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1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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