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邢翀 梁晓辉)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拟作出修改,优化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的社会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根据各方意见,草案二审稿拟作修改,完善职业教育的内涵,突出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特色;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要求相关规定,与有关文件表述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
草案二审稿拟作出修改,优化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的社会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出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
草案二审稿还提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增加规定,不得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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