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特稿)从三个“首次”,看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固件升级”
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梁晓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自1954年创立以来,它已走过67年光阴。即将过去的2021年,在中国人大制度超过半世纪的历史上不过须臾,但却以鲜明的制度建设导向,不断启动自身的“固件升级”,留下了独特印记。
这一年里的三个“首次”,成为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质升级最显著的注脚。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首次召开。
于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人大制度历史上第一次。而这次会议的召开,正是着眼于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提质升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讲话中,外界可以清晰看出全国人大的独特定位和作用:“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而会后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更是将会议内容进一步固化下来,成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顶层设计。全过程人民民主、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对外工作... ...《意见》从多方面提出人大制度提质升级的具体方向,正是一份人大工作新时期的“任务图”。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所指出的那样,《意见》是一个全面指导人大工作的文件,对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大制度“基本法”首次修改。
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因为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素有人大制度“基本法”之称。2021年3月,在两部法律实施30多年后,全国人代会对其进行了首次修改。最高权力机关也从立法的角度,完成了一次自身制度的提质升级。
具体而言,它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写入其中,对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作出制度安排,并同时解决了人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有评论认为,这不仅是全国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走向健全的过程,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自我完善、自我建设的生动实践。
事实上,这“一法一规则”的修改,只是今年从法律层面完善人大制度的一个起点,后续更多的法律修改延续了这一趋势。例如,12月份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就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两个法律都是事关人大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并且,按照工作安排,后者还拟提请明年的全国人代会审议。
可以预见,未来中国根本政治制度提质升级的脚步,仍然不会停下。
——一批监督机制首次落地。
监督,是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2021年,一批事关国家运行、民众生活的全国人大监督设计首次落地。
例如,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首次向人大报告“家底”,接受监督。
自2018年以来,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常规动作”。此次全国人大通过监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进一步被摸清。这不仅保障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加强和规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再如,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首次启动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健全完善经济工作监督有关工作机制。毫无疑问,这一决定的升级,将使中国人大的监督职能更为完善和有效。
同时,在已取得显著成效的备案审查方面,全国人大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它将为法工委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工作,从而更好监督宪法的实施,让备案审查更为有效。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21年一系列的“固件升级”,势必将使中国人大制度优势在未来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好回应外界的期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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