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月29日电(彭宁铃)28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中新网从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处获悉,案件上午8点半正式开庭,持续近10小时结束,最终选择择期宣判。
本案为公开开庭审理。李胜透露,检方指出,女儿的男友洪峤是该案幕后的指挥者、组织者和资金的提供者,其违法犯罪的作用远大于另两个犯罪嫌疑人,检方严厉指出洪峤泯灭人性、无愧疚之心,无悔过之意,建议“处以极刑”。
李胜表示,自己对检方公诉意见很满意。“检方的发言说出了我们的心声,我和我妻子都流泪了。”
李某月。来源:李胜微博
李胜称,在检方严厉指出洪峤“泯灭人性”等方面时,自己通过视频看见洪峤“两个拳头捏起来了”。洪峤声称自己没有进行任何犯罪,“对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的指控,他都没有承认。”
被害人家属透露,洪峤共有两名辩护律师,一名为其做无罪辩护,一名做罪轻辩护。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被害人家属方代理律师为法律援助律师,提出要对洪峤死刑立即执行,对另外两位被告则服从法律判决。
李某月遇害地点,勐海普洱茶公园山。来源:李胜微博
据此前报道,2020年7月9日,李胜21岁的独生女儿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
2020年8月4日,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通报称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曹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通报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曹某在南京合谋,张某、曹某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9月,勐海县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发布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来源:李胜微博
2022年1月27日下午,李胜和妻子、代理律师一起参加了本案庭前会议。李胜提出希望庭审能够直播,此外,他申请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为10万,希望以此“表明要求洪峤死刑的态度”。
28日庭审中,李胜再次当庭强调不要任何赔偿。他最后表示,胜利还没有到来,一定会为女儿讨回公道,“继续战斗”。(完)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