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首尔3月17日电 (刘旭 刘婧妮)当地时间17日,韩国民间团体“日军慰安妇问题诉诸国际法院(ICJ)推进委员会”在首尔市中区的韩国新闻中心举行媒体见面会,就韩、中、菲等多国慰安妇受害者向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及多个联合国附属团体提交公开请愿书一事进行说明,日军“慰安妇”制度韩籍受害者李容洙出席见面会。
据悉,该请愿活动由李容洙发起,目前已获韩境内12名慰安妇幸存者中6名代表、中国慰安妇幸存者代表彭竹英、菲律宾慰安妇幸存者代表、印度尼西亚和东帝汶慰安妇幸存者代表及荷兰已故慰安妇代表亲属等人支持。
日军“慰安妇”制度韩籍受害者李容洙出席见面会。 刘旭 摄
该请愿书指出日本政府不仅未能落实包括承认罪行、正式道歉在内的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七项诉求,还否认了实施相关制度的事实,严重违反了其在《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下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七项诉求具体为:日军承认慰安妇制度为战争罪、反人类罪、严重侵犯人权罪;进行包括公开官方文件在内的实况调查;正式道歉;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严惩责任人;在历史教科书中记录相关史实;立碑建档。
李容洙向媒体展示请愿书签名。 刘旭 摄
该活动旨在要求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及多个联合国附属团体敦促韩日两国共同向国际法院提出慰安妇相关议题,或韩方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21条单方面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出国家间申诉,并秉持以受害者为中心的原则全力推动该问题的解决。
此前,以李容洙为代表的慰安妇幸存者曾数次向韩地方法院提出诉讼,建议韩政府说服日本政府,共同将慰安妇问题提交至国际法院,并根据国际法对日本进行相应裁定。但是,韩地方法院曾以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为由,认定韩国法院不得受理以日本政府为被告的诉讼,韩国政府也因韩日1965年和2015年所签协议中放弃索赔权等条款多次拒绝推进该议程,日本政府更是避而不答。
此外,来自荷兰等国的慰安妇代表多年来也在日本、美国国家法院提起过数起民事诉讼,以请求日本政府正视其应承担的责任。但上述起诉都以日本政府拒绝出庭或参与诉讼告终。
李容洙等人表示,虽然韩国政府及法院在物质上对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做出了相应补偿,但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始终认为金钱赔偿仅为七项诉求中的一项,日本政府更应就该历史事件做出公开道歉和普及教育等。因此,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决定从国际层面下手,希望国际法院能对此做出合理审判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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