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纪委监委5月24日消息,今年5月,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发生聚集性疫情并传播扩散,北京市纪委监委组织工作专班对疫情传播扩散事件中属地责任开展调查,涉及房山区、海淀区、大兴区相关单位及人员。目前,中铁十一局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已由所在单位作出处理,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施工队负责人刘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负责阎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建山等8人作出处理。
5月25日,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钟东波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铁十一局三公司相关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岳各庄市场疫情逐渐趋稳。
问责处理情况
刘某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5月21日,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4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涉疫典型案件情况。5月14日,中国铁建纪委通报了中铁十一局三公司聚集性疫情问责处理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了立案侦查。现已初步查明,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某项目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刘某某(男,64岁)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刘某某、邹某(刘某某上级负责人)、许某某(刘某某租住在大兴区的朋友)、孙某某(许某某房东)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中铁十一局党委、三公司党委
处分:通报批评
●陈志明
职务:中铁十一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
●龙信桥
职务:中铁十一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
●王刚
职务:中铁十一局京津冀指挥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处分:党内警告
●罗力军
职务: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书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委书记职务
●杨金川
职务: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处分:党内警告
●周宗敏
职务: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项目部负责人
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穆建山
职务: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阎村镇疫情防控工作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
●房山区阎村镇党委
处分:通报问责
●栗鹏程
职务:房山区阎村镇党委书记
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蔡小会
职务:房山区阎村镇纪委书记、房山区监委派出阎村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处分:党内警告
●孙鹏利
职务:海淀区文旅局党组书记
处分:党内警告
●陈兵
职务: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党工委书记
处分:党内警告
●薛惠排
职务: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
●张廷武
职务:大兴区青云店镇党委书记
处分:党内警告
●杨正锋
职务:大兴区青云店镇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处分:党内严重警告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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