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16日讯: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铁“普悠玛号”4年前事故造成严重死伤,该案15日在台“高等法院”二审,驾驶列车的尤姓司机自曝上岗前未通过考试,“不会开‘普悠玛号’”。
2018年10月21日,“普悠玛号”列车在宜兰县苏澳新马车站发生出轨翻覆事故,8节车厢受冲击严重扭曲,当时造成18人死亡、215名乘客受伤。
事故发生后,宜兰地方检察署以“过失致死罪”起诉驾驶列车的尤姓司机,以及2名台铁管理部门官员,去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尤姓司机被判4年6个月徒刑,2名台铁官员则被判无罪。
尤姓司机不满被认定有罪而上诉,检方则认为一审量刑过轻,且3名被告都有责任,也提出上诉。台“高等法院”15日二审时,尤姓司机申请调查2018年1至3月台铁的受训状况,并称其虽有参加受训但“没有经过考试”,并不会驾驶“普悠玛号”列车。
当天开庭时还有死者家属出面表示,1名在事故中重伤者近期离世,“普悠玛号”事故死亡人数已达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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