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惠州市委会集智聚力 助文明立法
近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实施。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民建市委会按照中共惠州市委政党协商计划,积极组织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多名法律专业的骨干会员,针对《条例》草案27条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研讨,并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条例》征求意见会上,就维护公共秩序、交通安全秩序文明出行、网络文明等方面提出了12条修改意见,建睿智之言。
其中,会员曾建勇、罗玉川两位律师提出的“规定接送学生的车辆有序停放通行,不长时间停车等待,避免造成学校路段拥堵”、“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防止出现噪声扰民、影响通行等妨碍他人的行为”、“不使用高音喇叭或者以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和推广宣传,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等多条建议内容均被惠州市人大常委会采纳使用,为鼓励倡导文明行为,提升惠州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贡献了民建智慧。(民建惠州市委)
来源: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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