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被指于2020年在网上发文,公开2019年11月于香港西湾河向示威者开枪的警员及其家人姓名、资料及行踪等,涉嫌违反匿名令及法庭起底禁制令。香港特区律政司就黄之锋行为与另外3名作出近似行为的人士,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申请交付程序,控告4人藐视法庭。法官今日(24日)表示,4人面对的指控属严重,批准进行交付程序。
法官指,律政司2020年1月至8月展开调查后,4人涉民事藐视法庭,事隔20至28个月后才向高院单方面申请交付判决程序。律政司同意应于更早时期提出申请,并指藐视法庭属严重,须予以阻吓。律政司指,藐视法庭属严重罪行,至于有关延误,法官可于判刑时反映,亦可于审讯时商讨。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