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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非台湾籍贯确诊新冠无健保 需自付隔离治疗费用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2-12-06 10:26:55

台湾桃园机场入境

台“疫情指挥中心”规划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份之非台湾籍贯人士在台期间确诊COVID-19,需自付确诊隔离治疗费用。(示意图,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

台湾地区流行疫情指挥中心5日表示,考虑疫情趋缓,防治政策稳健松绑,规划自2023年1月1日起,非台湾籍贯人士在台期间如确诊COVID-19,其确诊隔离治疗费用须由确诊者自付。

台“疫情指挥中心”指出,现行民众于台湾确诊后隔离治疗或隔离治疗期间之相关医疗费用,不分籍贯、或是否具健保身份,均由台当局预算支应。依据监测数据显示,本(2022)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台湾籍贯人士确诊个案数计26万929例,占本年确定病例数3.2%,其中112例为中、重症个案。为因应入境旅客人数稳定成长,预计自2023年1月1日起(确诊隔离起始日),调整COVID-19确诊隔离治疗费用支付对象(以确诊当下之身份别为主):

一、具台湾籍贯者(不论是否具健保身份)、具健保身份之非台湾籍贯人士以及在台受聘雇之外籍人士(含蓝领移工、白领应聘、失联移工、境内雇用之外籍渔工等),其确诊隔离治疗期间相关费用由台当局预算支应。

二、不具健保身份之非台湾籍贯人士如于在台期间确诊,其确诊隔离治疗期间相关费用由个案自行负担。

台“疫情指挥中心”说明,相关部门倡导不具健保身份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来台交换学生等)于入境前建议投保医疗险,在台期间应遵守现行防疫规范,外出时可携带干洗手用品随时保持手部清洁,返回住所时,确实执行手部卫生。如果出现发烧、呼吸道症状、腹泻或嗅、味觉异常时,应佩戴口罩,尽速就医,不要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场所,确保防疫安全。(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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