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海缆断裂即将满2个月,期间官方、民间企业无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想方设法补救措施,民意代表、名嘴、以至于身陷泥泞的在地居民,有远见的操坏了心,有委屈的说破了嘴,最终仍于事无补,只能事后诸葛般的等待遥遥无期的修复安排。
但不管是4月修妥也,9月竣工也罢,这道难题迄今,“朝野”双方均未能进球得分,当民生问题又染上政治氛围,“执政党”亦只能再赌一赌健忘的民意,视不正常为常态,时间一久,日子一拖,陈抗的声音也就随之消踪匿迹。
失能无为的蔡当局常常自以为聪明的想藉由修“法”、玩“法”,来打预防针或是替未来的检讨究责铺路,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于第1059次委员会议提出《电信管理法修正草案》,内容提及“破坏海缆相关设施进而导致灾害、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新台币以下罚金。”
种种说明聚焦提升为安全等级,看似审慎重视的态度,却不禁让人愤怒NCC又在讲干话吗?如何判断、界定是“意图”或是“蓄意”?如若要就“过失”谈论罚则,本就是职责所在,有必要大张旗鼓的发布新闻稿?深怕台湾民众不知在做秀?事隔许久,现阶段应是积极的筹划再遇类况时,可以立即让民众有感的排除机制,而不是尽是一些花拳绣腿,多此一举、毫无助益的愚蠢措施。
台湾青年联合会理事长 何溢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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