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大举措。
“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一水相连。地相近、人相亲,福建是广大台胞最主要的祖籍地,80%的台胞祖籍地在福建。近年来,福建已率先实现与台湾地区主要港口、海上直航全覆盖,率先发布225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扎实深入推进两岸民间交流,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亲望亲好,“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写入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大陆方面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不断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
一个“融”字,是《意见》最大的亮点。“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促进台生来闽求学研习、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扩大社会人文交流合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台胞台企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一句话,就是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让台胞“愿意来、留得住、融得进、发展好”。
“情谊满满,干货满满,信心满满。”文件发布后,其“含金量”“含情量”广受关注、备受好评。进一步扩大直接采认台湾职业资格范围,为台湾农渔民在用地、融资、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支持金门、马祖居民在厦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意见》充分吸收已实施的有效政策措施,出台更大力度、更为开放的同等待遇政策,有利于福建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有利于台湾同胞获得更多发展机遇、更广阔发展空间,更好参与祖国大陆高质量发展。
“全域融合发展”的提法,引人关注。根据《意见》,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将打造“同城生活圈”,不仅推进厦金通电、通气、通桥,推进福马通水、通电、通气、通桥,还明确提出“支持金门共用厦门新机场”,回应金门乡亲的期待。在福建,每个县都与台湾关系密切,在“全域融合发展”的要求下“各展所长”:泉州、漳州是闽南语地区台胞主要祖籍地,将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龙岩、三明有客家祖地优势,将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妈祖故里”莆田、以生态文化旅游为特色的南平、以新能源和海洋养殖产业为特色的宁德……也将在两岸融合发展中发挥优势、贡献力量。
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声。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顺应大势、深得民心之举。可以预见,闽台之间将进一步“亲上加亲”,台湾同胞将进一步感受到“融合有好处”。希望更多台湾同胞放心来福建、安心谋发展,到福建各地走走看看,共叙乡谊情怀,共话发展未来!(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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