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3号高速南下264K云林县斗六段21日上午发生游览车与自小客碰撞事故,造成自小客车内2人与游览车1对母子死亡、22人轻伤,事故原因待厘清。(民众提供/台湾“中央社”)
台湾3号高速21日发生游览车与自驾小客车碰撞车祸,造成4人死亡、22人轻伤。台湾地区交通部门“公路局”昨日表示,业者健全通运有限公司未善尽管理驾驶人之责,依“法”处最高罚款9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吊扣车辆牌照3个月。
“公路局”表示,台北市区监理所至台湾健全通运有限公司查核,虽经查公司有每月进行自主检查,公司内车辆与驾驶员资格皆符合规定,但健全通运有限公司并未能提供将事故陈姓驾驶员超速驾驶违规行为列为高风险辅导关怀对象进行加强教育训练与辅导佐证资料,发生10月21日不幸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实无法规避未善尽管理驾驶人之责。
“公路局”指出,台北市区监理所将依违反台湾地区“公路法”第77条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9条未善尽管理责任规定,举发最高金额9万元整并吊扣事故车辆牌照3个月,未来依警方判定肇事责任调整公司评鉴等第为不列等,10月份每周实地至业者营业处所查核,后续再视改善成效逐步调整为每月实地查核。
另外,将配合台当局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进行事故调查相关作业,如发现健全通运有限公司其他违失,将依规定再进行处罚。
“公路局”表示,健全通运有限公司KAB-0899号游览车与小客车碰撞死伤事故,高速公路警察单位正依“法”调查厘清责任归属,陈姓驾驶人若遭依“法”开单,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吊销其驾驶执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领。(来源:台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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