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出农林公司屏东老埤农场将变更400公顷农地作光电案场且已准备送件。(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
近日传出农林公司屏东县老埤农场将变更400公顷农地作光电案场且已准备送件,台当局农业部门称,尚无接获该案审查或征询同意情事,且该农地涉及农企业法人承受许可,受到农地农用限制,且涉及环境生态议题须受检核,所需考虑事及价值甚多,以及必须进行在地沟通,绝非可轻易变更。
台农业部门表示,2000年农业发展条例修正,对于近80万公顷的耕地,除开放自然人可以自由买卖外,仅限农企业法人经营资本密集或技术密集类目,符合一定标准,才可承受耕地,希望通过企业协助农产业升级,达成农业永续经营目标,农业经营利用计划书为审查重点,经审查同意后,即需维持所核准农业经营利用,并无所谓完成使用而可变更作他用,当年农林公司为作茶叶生产,因该案场区块完整,已成为茶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历年受到农业部农粮产业及试验研究单位协助及辅导。(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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