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湾中职富邦悍将队球员陈凯伦。(台湾“中央社”档案照片)
前台湾中职球员陈凯伦2021年间酒后向1名认识女子求欢遭拒绝后,涉嫌性侵未遂,一审判1年8月。二审昨日审酌虽未和解,但陈已依民事判决赔偿50万元(新台币,下同),改判1年6月。可上诉。
富邦悍将指出,球团于本案事发收到举报时,立即对陈凯伦处以严正停职,并全力协助司法侦查,陈凯伦随后申请任意引退,同年球季末即已离队。中职则表示,陈凯伦在具有球员身分期间犯案,决议永不录用。
判决指出,陈凯伦于2021年10月9日晚间至10日凌晨在新北市淡水区某处与认识的受害女子及其他友人聚餐饮酒后,陈男以一同续摊为由,佯称邀女子与另1名女性友人前往,但女子赴约后,发现女性友人并未到场。
判决表示,陈男借机要求跟女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女子随后因酒后身体不适,陈男扶着女子到餐厅厕所。女子察觉陈男有异,打电话向女性友人求援,但对方未接电话,要离开厕所时,陈男将女子推进厕所意图强制性交,但女子抗拒、挣脱而未得逞。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陈男1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判陈男须赔偿被害人及其配偶,共50万元,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昨日宣判。
二审指出,陈男坦认犯行,并依民事诉讼判决结果赔偿,已为达成和解而努力,审酌被害人不愿和解、未表示原谅陈男等情形,改判陈男1年6月徒刑,还可上诉。(来源:台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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