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润田
我国的传统春节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民俗特征,品味与其有关的汉字不失为一件趣事。
民间一般称春节为“过年”。宋代《梦粱录》按月铺叙各个节日,说到正月时起首便讲:“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汉字是形音义的综合体,每一个单字都包含特定的内涵。甲骨文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的系统性文字。
在甲骨文中,“年”的写法是上“禾”下“人”,意即一人背禾而归,表现的是农耕丰收之后的情景。
之所以背的是粮食而非鱼肉,是源于中国古代的农耕文明属性。重农是我国延续几千年的传统,孟子在向梁惠王阐述治国方略时所强调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成为一条“金科玉律”。
“禾”是生民之本,所以在早期的文字中,以“禾”为偏旁的字是很多的。“五谷”之说,最早是指“禾、黍、稷、稻、秫”,因禾有各种粮食作物总称之意,又有“黍、稷、稻、秫、麦”之说。
其中,“黍”是黏谷,果实黄色,民间称大黄米,有糯性,磨成面可以制作年糕、元宵。甲骨文中的“黍”非常象形,有根须,茎秆顶端为三支穗,果实为散状,与粟的圆锥状独穗不同。“黍”字下部的“水”是其声旁,发展到钟鼎文、篆文时也保留了“水”的部分。古人对黍是一往情深的,《诗·国风·王风》里说:“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后来,“离黍之忧”成为典故,表示忧国忧民。
从文字来看,甲骨文中的“稷”左边是“禾”,右边是“人”,表示人在侍弄谷物。《尔雅·释草》中说“稷,粟也”,其果实就是今天我们常用来熬粥的小米。《本草纲目》称“黏者为黍,不黏者为稷”,说稷是“黍类不黏者”。稷之外,还有一种不黏的谷物叫糜子,果穗呈散状,北京人爱喝的面茶就是糜子面制作的,北方过去有一种扫炕的小型笤帚,也是糜子穗脱粒后制作的。稷的具体所指说法不一,另有观点认为其是高粱。高粱何时传入中国一直没有定论,但更多人认为不会早于汉代,且甲骨文中没有表示这种农作物的单字。“粱”字始见于西周晚期金文。《说文·米部》称:“粱,米名也。”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注“禾之米则为粱”,说谷物的果实均称为粱。又有古书认为“粱”通“良”,指食中之精品。古有“膏粱”一词,肉之肥者为膏,食之精者为粱。“粱”在彼时成为一种概称,《诗经·小雅·黄鸟》中的“黄鸟黄鸟,无集于桑,无啄我粱”,成语“一枕黄粱”,都不能说是指高粱。“稷”与“社”组成“社稷”,为土地神与谷神的统称,又因其在农耕社会的重要性,后来代指国家。
“稻”的争议不大。其字左边为“禾”,右边上“手”下“臼”,臼是类似于筐的容器。“秫”则又说法不一,明代官修本草《本草品汇精要》称:“秫乃粟之黏者也,其苗高丈许,有节如芦,茎中有瓤,类通脱木而小白,叶长一二尺,实生茎端作穗……然有二种,其黏者为秫,可以酿酒;不黏者为粟,但可作糜食耳。”这倒像是今之高粱了。高粱也有两种,用于酿酒的是红高粱,白高粱则宜于做饭煮粥。
“黍、稷、稻、秫”都有“禾”旁,“麦”字则似乎被列在“禾”之外。其实,“麦”的甲骨文写法体现了有根、茎、叶、穗的完整植株样子。甲骨文中常有一字多种写法的现象,“麦”与“来”便是同字。但从流传来看,人们早已习惯以“麦”称农作物,以“来”称时地的变化过程。《诗经》时代便已如此分别:“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回到本题,人有禾,方为年。“年”字表达了人们对丰收的祈盼,它是以农作物的收割入仓为标志的。
宋代朱熹所写门联“水云长日神仙府,禾黍丰年富贵家”,就显示出禾黍与年的关系。古人认为风调雨顺是上苍和祖宗所赐,因此,祭祀天地祖先就成为应有之义,过年的两大活动——庆祝丰收和敬天法祖也由此而生。
我国最早记载冬季干支、天子行止、祭祀和习俗的是《吕氏春秋》,其中写道:“季冬之月……雁北乡,鹊始巢,雉雊鸡乳,天子居玄堂右个,乘玄骆,驾铁骊,载玄旗,衣黑衣,服玄玉,食黍与彘,其器宏以弇。”表明这时要举行祭祀,祭祀对象为皇天上帝、社稷山川,人们凿冰捕鱼,天子亲往品尝,然后“命司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命乐师大合吹而罢。乃命四监收秩薪柴,以供寝庙及百祀之薪燎”。
“年”还意味着四季轮回的一个周期,上古曰“载”,夏朝曰“岁”,商朝曰“祀”,周朝曰“年”。
“载”字右半部为“戈”扛肩上,左半部为走动的“车”,合为负重而行。“载”作为时间概念至今犹有,如“一年半载”“千载难逢”。“岁”字的甲骨文写法是“戌”上加两个点画,戌为刀戈之器,上两个点画是宰杀时流血,表杀牲祭祀之意。“岁”的甲骨文另一写法把两个点画改为两只足,增加了动态性,意为行进中使用刀戈类工具,表示收割庄稼。之后从钟鼎文到繁体楷书,都延续了这个写法。岁与年具有通意,唐代诗人刘希夷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即其显例。
我国古代称木星为岁星,曾施行岁星纪年法。木星每十二年运行一周天,每年移动周天的十二分之一,古人对十二年中每一年木星所在位置各取名字,如“星纪”“大火”等,到了某一年,称为“岁在某某”。后来,人们把岁星与干支结合,至汉朝,干支纪年法取代了星岁纪年法,就此开启了延续两千年的华夏纪年历法。
古人非常重视岁星,称其为“太岁”,并且认为它象征吉凶,出兵作战等大事都要观测岁星,民间奉为神祇。由于“岁”与“祟”音同,人们希望能够克制岁星带来的不好的一面,旧时除夕院内凡行走之处都铺以芝麻秸,走在上面发出清脆声响,谓之“踩岁(祟)”。同时长辈给晚辈红包,称“压岁钱”,也是压镇祟运之意。除夕晚上,家家户户不再外出,为的是“守岁”,远方的亲人也要赶回家中,除了团圆,还有避“祟”之意。
我国古代过年的习俗内容是一个不断丰富的过程。晋代周处《风土记》中记载:“除夕祭先,竣事,长幼聚饮,祝颂而散,谓之分岁。”五代时,后蜀皇帝孟昶将桃符变为春联“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开启了朝野过年书写春联的习俗。到了宋代,除夕夜除了守岁,还燃放鞭炮增添乐趣。《东京梦华录》载:“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梦粱录》更单辟一节“除夜”,讲述官家这一天组织队伍“驱祟”的盛况:“禁中除夜呈大驱傩仪,并系皇城司诸班直,戴面具,着绣画杂色衣装,手执金枪、银戟、画木刀剑、五色龙凤、五色旗帜,以教乐所伶工装将军、符使、判官、钟馗、六丁、六甲、神兵、五方鬼使、灶君、土地、门户、神尉等神,自禁中动鼓吹,驱祟出东华门外,转龙池湾,谓之‘埋祟’而散。”其还记载,除夕之夜街市亮如白昼,爆竹声震如雷,人们“围炉团坐,酌酒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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