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部门20日表示陆船翻覆案没有影像。但名嘴陈挥文举《海巡执法作业规范》SOP驳斥此说法。(示意图/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片)
华夏经纬网2月21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日前发生大陆渔船在厦金海域作业,遭台海巡部门追逐时翻覆酿成2死事故,“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质疑,海巡部门到底是真的没录?录了洗掉?还是录了没洗但不拿出来?名嘴陈挥文21日在《新闻大白话》节目指出,岛内现行《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第9条提到,海巡人员执行职务,应随时以照相、录音、录像或其他搜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所以一定有照相录像,但不敢拿出来,4人在快艇上,其中1个就是搜证人员。
“我跟大家讲一下,这个是《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这个是海巡部门的内规,这个里面写得很清楚!”陈挥文提到,第9条:“海巡人员执行职务,应依规定穿着制服或出示证明文件,并随时以照相、录音、录像或其他搜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以为函送主管机关或移送检察机关查处之依据。”
陈挥文质疑,“请大家注意:要随时照相、录音、录像或其他搜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有吗?你有照相、有录音、有录像吗?”
“有啊,我告诉你,一定有!他不敢拿出来!”陈挥文强调,“因为那个是SOP(标准作业程序)!你4个人在快艇上面,1个人开快艇,2个人登艇去临检,另外1个就是搜证!他不可能没有搜证!有搜证,不敢拿出来。所以立会变更议程是要讨论这个啦,怎么会是在讨论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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