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5月9日讯:据香港“中评社”报道,台湾工商界期待能源稳定供应,呼吁赖清德当局考虑核能,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也已提案修正“核子反应器设施延役条例”及“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六条修正”为核电厂延役解套,目前共6案都交付委员会审查。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昨日表示,希望这个会期修“法”通过。
台湾现行“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核子反应设施运转执照最长40年,期满须继续运转者,须于时限内换发执照,未依规定换发不得继续运转。国民党民代王鸿薇、邱镇军、罗智强、翁晓玲及苏清泉等人皆提出针对该法第六条修法,旨在松绑核电厂换照规定。
据报导,由于核一厂已经停止商转,处于停役状态,上述修“法”仅能处理核二、核三厂延役问题。国民党民代赖士葆则提出“核子反应器设施延役条例”,以“专法”方式松绑核电厂延役,“专法”明定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尚未届满或“已届满而须继续运转者”,经营者得向核能安全委员会申请换发执照,不受“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六条第二项应于主管机关规定期限内申请换发执照之限制。
赖士葆版本不仅为核二、核三厂延役解套,也让核一厂有机会重新商转。目前所有相关草案总计6案,均已交付台湾立法机构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等待排审。
除修“法”外,核电厂延役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核废料处理问题。卡关11年的核一厂室外干式贮存水土保持计划(二次变更设计)相关书图,新北市政府预定10日核发。台电表示,希望在明年可以完工。
核二室外干贮场则已取得“营建工地径流废水污染削减计划”,但仍与新北市府有3项水保开工期限展延、水保完工期限展延及水保申报开工,希望比照核一干贮场行政调解模式达成共识。
至于将在7月27日停止运转的核三厂1号机,同样有干贮场计划,预计在2032年完工启用。不过核三厂采新式设计,在除役后燃料池仍有3至5年的储存空间,时间上不如核一、核二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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