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5月21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蔡英文当局过去8年,岛内情治单位常有“查水表”政治争议,不论是调查单位或廉政单位,都该依“法”接受侦查主体的检察官指挥侦办,切勿沦为“执政党”的私人工具,再遭“东厂”之讥。
长久以来,调查单位除打击重大经济犯罪、贪污、走私毒品案之外,最受人质疑的就是情治侦防。加上近年多起特定的“假间谍”案,事后不起诉或无罪,雷声大雨点小,让调查单位饱受批评。
依台湾地区调查单位的组织规范及工作内容,强化机密防护,防制敌谍渗透及落实台湾安全工作等,本就是工作项目,但为了避免沦为“执政党”的打手,相关侦查务必要依“法”办理。
调查人员是司法警察官,依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须受检察官指挥,且相关监听、搜索都须由法官审查,核发相关令状后,才能执行侦查,绝非像“东厂”那般可任意行事。就算是涉及到台湾安全的案件,也得依“法”侦办,若迎合“执政党”选择性看颜色办案,只会赔上骂名与公信力。
目前台湾立法机构“朝野”对立严重,不论是台“警政署”、调查单位或廉政单位,侦办政治性案件更要依“法”且谨慎,若凡事以所谓“台湾安全”为名,包装政治意图、回避监督,纷乱更难弭平。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