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贪污案宣判。(台湾“中时新闻网”数据库)
华夏经纬网7月29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担任民意代表期间涉诈助理费,台北地方法院26日宣判,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法院也说明高虹安实际犯罪所得为11万6514元(新台币,下同)。前民意代表郭正亮表示,高虹安为何会判这么重,因为她诉讼策略出了问题。
郭正亮26日在台媒节目中表示,高虹安涉案金额很小,检察官认为是46万,法官则认为只有11万多。那为什么罪会判那么重?因为有两个罪︰伪造文书、贪污治罪,贪污治罪起跳就是7年,贪污5000元也是7年。
郭正亮接着表示,很多市议员不是诈领助理费,有的是缓刑、有的是轻判,有的只有判伪造文书罪,贪污治罪都没有成立。因此他认为,高虹安的诉讼策略出了问题,因为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有讲到一个重点,他说,高虹安应该道歉,然后讲她真的没有贪污的意图。
郭正亮点出,因为高虹安两个罪都否认,不只否认贪污,也说那个不是伪造文书,这就激怒了法官。市议员被重判的都是当场说自己没有罪,绝非贪污、绝非伪造文书,结果都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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